2016-11-01

生命果和安商洪(二)藉流血的祭祀賜予的赦罪





帶來生命果的安商洪上帝(二)藉流血的祭祀賜予的赦罪




上帝給失去生命果而歎息的亞當,展示了藉基督的血可以恢復生命果的道路(來11413節)。亞當將此理給他的兒子們作了見證,但該隱不領受這理,用農物獻了祭;亞伯卻以順從之心領受理,流了象徵基督寶血的羔羊之血獻了祭。上帝拒該隱的祭祀,只悅納了亞伯的祭祀(創41-5節)。


922節『按著律法,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,若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免了。 』


亞伯獻上了流血的祭祀,但是該隱隨意獻祭,所以上帝沒有悅納。說若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免。因此,向上帝祈求赦罪時,一定要獻流血的祭祀。只有這樣才能從善惡果的罪中得到解放,能踏上吃生命果的道路。


自亞伯起歷經漫長的歲月口傳下來的流血的祭祀制度,到了摩西時代形成了條文化。照著摩西律法做流血祭祀的地方是聖所。


259-21節『製造帳幕和其中的一切器具,都要照我所指示的樣式。要用莢木作一櫃……必將我所要賜給的法版放在櫃裡。要用精金作施恩座……二基路伯要高張翅膀,遮掩施恩座。基路伯要,朝著施恩座。要將施恩座安在櫃的上邊,又將我所要賜給的法版放在櫃裡。”』


每天獻祭的聖所,分聖所和至聖所。約櫃安放在至聖所內,上帝命令在約櫃的施恩座上立二基路伯。


將把守生命果的基路伯立在約櫃之上,是示這裡有生命果的事實。正因把守約櫃的基路伯手持火焰劍,所以當烏撒不小心手到約櫃時,當場死亡;亞倫的兩個兒子違背了上帝的律例,被上帝面前出來的火燒滅。 (參考:撒下61-7節,利101-3節)。


至聖所是惟有大祭司一年一次進入的地方。若不流血對不可進入。如同亞伯獻流血的祭祀上帝才悅納一樣,若要進入基路伯把守的至聖所也必要流血。這些舊約所有的律法是了告知將要登場的的模型。


101-4節『律法是將來美事的影兒,不是本物的像,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。 ……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。 』


109節『後又說:我來了要照的旨意行。”可見他是除去在先的,要立定在後的。 』


1016-20節『“……那些日子以後,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,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,又要放在他們的里面;以後就說: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。這些罪過已赦免,就不用再罪獻祭了。 ……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、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,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。 』


藉影子般的舊約律法不能得以完全。惟有作犧牲祭物的實體基督的血才能完全地赦免罪。所以上帝廢除了舊約,用基督的血立下了新約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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